論文、著作、教研項目有哪些區別
從表面上看,沒多大區別.尤其是醫學方面的期刊,這兩者連編輯都很難區分清楚.
“論著”指的是“議論性著作”(《辭海))“帶有研究性著作”(《漢語大詞典扔;“論議和
著述,后來對議論性著作也稱論著”(《辭源扔。而對“論文”的解釋則是“討論、研究某種問題的
文章,’(《漢語大詞典》;“學術論文是較為系統地和專門討論、研究某些學問的文章”(((寫作教
程》,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出版);“科學論文應該論述一些重要的實驗性的理論性的或觀測性
的新知識,或者一些已知原理在實際應用中的進展情況”(((怎樣寫作科學論文)),美M·奧康納
等著)。從以上這些對“論著”著”或以“論著”欄目形式發表,顯然有悖于“論著”的定義。
查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僅見到“科學技術報告、學位論文和學術論文的編
寫格式”(見國際UDC001 81 GB7713 87),未查到期刊“論著”的編寫格式,根據國家新聞出版
署(新出音[ 1999] 17號)《關于印發知》,將學術期刊文章分為“理論與應用研究學術論文,實用性技術成果報告,業務指導與技術
管理性文章,一般動態性信息,文件、資料”。將參考文獻類型分為“專著、論文集報紙文章、期
刊文章、學位論文、報告、標準、專利”?!吨腥A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對學術論文的定義是:“學
術論文是某一學術課題在實驗性理論性或觀測性上具有新的科學研究成果或創新見解和知
識的科學記錄,或是某種已知原理應用于實際中取得新進展的科學總結。學術論文應提供新
的科技信息,其內容應有所發現、有所發明、有所創造、有所前進,而不是重復、模仿、抄襲前人
的工作?!闭\然,學術論文的內涵質量確有高低之別,但學術論文并非一定冠以“論著”之名才能
體現其真實的學術內涵。尚目_,論著的劃分在一定程度上還摻雜著編輯的人為因素,難免使有
些論著名不符實。
我們意為,根據國家有關標準,將期刊學術論文再細分為論著和論文似無必要。倘若創造
性地細分,理應有相應的客觀依據和科學劃分標準。
評主管護師需要什么論文?
二、主管護師晉升論文、著作條件
(一)出版著作1部以上(主要編著者);
(二)在省級以上專業期刊發表專業文章1篇以上;
(三)在市級以上專業期刊發表論文1篇或專業文章2篇以上
(四)在省級以上學術會議宣讀論文2篇以上;
(五)在市級以上學術會議宣讀論文2篇以上。(本款僅適用于縣或鄉鎮醫療衛生單位的人員)
破格條件
確有真才實學,任現職期間業績顯著,學術和護理技術上有一定的突破,雖不具備規定的學歷(或學位),但取得護師資格后,受聘護師職務5年以上;或具備規定的學歷(或學位),取得護師資格后;受聘護師職務3年以上。并具備下列條件:
(一)取得本專業有一定學術價值的科技成果:市(廳)級以上科技成果獎獲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以獎勵證書為準)
(二)公開發表、出版本專業有一定學術價值的論文、著作,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出版著作1部以上(主要作者或主編、副主編)和在省級以上專業期刊發表論文1篇以上;
2.在省級以上專業期刊發表論文3篇以上